锅炉承压部件经过检修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以检验受热面,汽水管道及其阀门的严密性,试验按国标的规定压力进行:
1、常压试验:试验压力为汽包的工作压力 (4.65 Mpa)。是锅炉大小修或局部受热面检修后必须进行的试验。
2、超压试验:汽包工作压力的1.25倍(5.8Mpa)。以下情况必须进行超压试验:
1)、新安装或迁装的锅炉投运时
2)、停用一年以上的锅炉恢复运行时。
3)、水冷壁更换总量占到 50%以上。
4)、过热器、
省煤器等部件成组更换时。
5)、汽包进行重大修理或过热器、水冷壁联箱更换时。
6)、根据运行情况对设备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
7)、连续运行 6 年未进行超压试验。
锅炉汽水系统和各承压部件检修工作已全部结束,运行值班员收到检修要求水压试验的通知单后进行。
水压试验前应将有关阀门置于下列状态
1、关闭:给水总阀、给水旁路阀、给水管路放水阀、省煤器放水阀、减温水进水阀、连排、定排、加药、取样阀、事故放水及其旁路阀、向空排气电动阀、反冲洗阀、主汽阀及其旁路阀、过热器疏水阀、减温器空气阀、水位计放水阀、再循环阀。
2、开启:汽包空气门、过热器出口联箱空气门、省煤器空气门、所有压力表阀、水位计汽水阀、省煤器进水阀、并炉门前疏水阀。
汇报值长联系化学,锅炉需进行水压试验,请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备好足够水量,可按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向锅炉上水。
注:在水压试验中,在对锅炉进行上水操作时,原则上优先使用锅炉反上水的方法。即通过疏水
泵将疏水箱的水打锅炉。
锅炉充满水,省煤器空气门、汽包、过热器出口联箱空气门冒水时,关闭上水阀门及空气阀。
升压时,必须使用给水旁路门或专门的阀门控制压力,升压速度不应太快,应为每分钟0.1~0.3MPa,并有防止超压的措施。当汽包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应维持压力稳定,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当全面检查及试验完毕后方可降压,降压应缓慢进行,每分钟0.3~0.5 Mpa
如进行超压试验,待压力升至汽包工作压力时,检查过热器、汽包安全门不泄漏,由检修人员将汽包、过热器安全门卡住,隔离汽包就地水位计,再将压力升至超压试验压力,保持20分钟,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
锅炉经过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条件即为合格,否则应查明原因,消除缺陷:
1、停止上水后(在给水门不漏条件下)5分钟内压力下降值小于0.5MPa。
2、承压部件无漏水、湿润及无残余变形现象。
水压试验后需正常放水时应联系化水值班人员化验水质,如水质合格,可放至疏水箱,否则,应排放至定排扩容器。当汽包压力降至0.15~0.2 MPa时,开启空气门,以使放水工作顺利进行。
进行水压试验时,除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尚需设专人监视与控制压力。
来源:普及锅炉干货的 “
锅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