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设计规范>等1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8〕7号),我部组织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ucl@cseg.cn。
2、通信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邮编:4000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3日
附件:1、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