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后全面启动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着力解决以燃煤小锅炉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前,全旗已经淘汰燃煤小锅炉16台。要求采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锅炉,责令限期完成改造。对逾期整治不到位的,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实施停产停业整治。
经前期摸底排查,杭后城镇建成区共有热水、生产经营性、取暖等用途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7台,涉及52家企业。计划今年淘汰41台,完成总数的61%,涉及28家企业;2020年淘汰26台,涉及24家企业,届时完成全部淘汰任务。
各有关部门将根据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组织通过煤改气、改电、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式实施燃煤小锅炉淘汰改造。淘汰改造后,由旗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达标验收。对逾期未实现淘汰任务的,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锅炉并及时拆除。
同时,旗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整治目标的监督管理,不再审批新上的不符合规定的燃煤小锅炉,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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