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我县燃煤锅炉污染专项整治推进会在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和健康局等单位参加会议。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局长姚世敏主持会议。运城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局长姚世敏就当前燃煤锅炉整治情况进行通报,对完成时限做了具体要求。
当前的具体任务,一是要在2019年10月1日前按照《绛县2019年锅炉污染专项治理方案》绛气防办【2019】4号文件的要求,建成区内35蒸吨/每小时以下,全县区域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锅炉灶等燃煤设施的淘汰任务。二是生物质锅炉要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经询价超低排放改造费用很大,建成区域内生物质锅炉全部淘汰,推荐改电,改气替代。
目前存在问题,经多次督促目前仍有六家经营性锅炉尚未完成淘汰,一家食品厂燃煤锅炉未拆除到位。
具体时限要求,2019年9月18日前把整改方案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309室。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原煤锅炉淘汰任务。2019年9月23日,县政府将组织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对未拆除的锅炉的经营户依法停止经营活动,查封设施强制拆除,强拆费用由经营者负担,同时可以依法给予高限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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