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宁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南川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一单位因地处禁煤区,仍违法使用燃煤锅炉及燃煤炉灶被查封。
据了解,为推动清洁能源工程实施,西宁市在城区划定166平方公里的禁煤区,凡是在划定的禁煤区内仍使用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将受到处罚。近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在对南川工业园区的青海晶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违规存放大量燃煤,并在禁煤区违法使用燃煤锅炉及燃煤炉灶,该行为违反了《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0条的规定。针对这些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法规科依据法律法规对该单位下达《西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对该单位下达《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决定书》,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燃煤锅炉及炉灶实施现场查封措施。
据悉,此次现场执法合理运用了《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有力打击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他企业产生一定震慑作用,有效杜绝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