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燃煤锅炉使用证的公告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015号)和上级部门燃煤锅炉整治相关文件精神,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会宁县阳光供热中心等单位所用的承压燃煤锅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注销清单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7日
燃煤锅炉使用登记证注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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