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燃煤锅炉,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的部署要求, 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工作,全面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排查。 深入排查燃煤锅炉淘汰及改气改电等情况, 通过核实锅炉底数及锅炉淘汰、改造用气用电量,制定了2018年燃煤锅炉治理清单, 以天然气、电力保供能力确定燃煤锅炉改气、改电的数量,做到一台锅炉一张表,形成锅炉类型、淘汰改造方式、整改、验收、责任人的完整清单,并妥善做好煤改电、煤改气用量的核算及备案,为下一步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淘汰。 全面开展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淘汰工作,并严格燃煤设施准入,主城区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县城建成区及经济开发区 (产业园区、示范区)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优先并入集中供热,无法并入集中供热的,积极稳妥地推进燃煤锅炉改电、改气工程,推广光伏、光热和工业余热利用等多种供暖方式, 进一步从源头防控污染。
强力推进锅炉深度治理。 大力治理散煤污染, 全面改造燃煤锅炉以及燃煤发电机组。 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其他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提升改造,并对煤改气锅炉同步实施低氮燃烧改造。此外,对全市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同步运行、实时监控,确保全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