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城府办函〔2018〕202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推动我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8月2日下午,清远高新区召开关于淘汰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专项会议。清远市质量局稽查分局局长赖权民、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张东华和辖区内10多名企业负责人参加。
张东华副局长布置有关淘汰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专项工作方案,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是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相关企业必须开展自查自纠,明确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锅炉淘汰或者改造方案,对列入淘汰燃煤工业锅炉范围的企业需配合落实锅炉淘汰工作,进一步推广并使用清洁能源;三是严把锅炉准入,严禁增加10蒸吨及以下工业锅炉,如有发现企业存在新增、新建情况立即上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此次会议还邀请了港华燃气和清远市精旺公司等清洁能源供应商进行现场宣讲,就如何推进使用清洁能源等相关知识进行宣传讲解。
会上,赖权民局长指出淘汰污染锅炉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之举,明确提出不按规定淘汰或改用其他清洁能源的企业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