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至目前,调兵山完成1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244台,拆改率超过80%。
在拆改过程中,调兵山市组织环保、城建、经信、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对燃煤锅炉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核实锅炉位置、用途、台数及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等情况并逐一登记造册。调兵山市制定了《取缔燃煤小锅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向涉拆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拆除燃煤锅炉或改用清洁能源决定书》,要求当事企业在限期内完成取缔或改燃任务。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使用燃煤小锅炉的违法行为,举报查实一台,拆除取缔一台。燃煤锅炉拆改后一般采取直接接入集中供热管网或采用电、煤气、天然气等清洁方式供暖,防止燃煤小锅炉死灰复燃。目前,调兵山市已无大型工农业生产及工商业户使用燃煤锅炉取暖和生产。到2020年,10吨以下燃煤锅炉将全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