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日前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称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青春管理区佳宝厂、宝鑫厂利用烟囱排放废气等问题。接到案件后,仲恺高新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6月22日,有关人士前往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了解整改落实情况。经实地了解,群众反映的环境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惠州敏益实业有限公司(原佳宝厂)的蒸汽锅炉以生物质颗粒为燃料,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和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没有发现偷排行为。另外,宝鑫工业区内不存在污染严重的企业,也没有家具厂。目前,两家相关涉事企业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整改
6月22日,在位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的惠州敏益实业有限公司(原佳宝厂),该公司主要从事发泡胶包装材料生产。
在该公司厂房内,可以看到两台废旧锅炉以及一台蒸汽锅炉。蒸汽锅炉采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周边囤积了大量生物质颗粒包装袋。周边未见燃煤和木材等燃料存放。蒸汽锅炉边配套有水膜除尘和布袋除尘处理设施以及40米砖制烟囱。
“今年我们已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排出的烟气仅为氮氧化合物和少量烟尘。”惠州敏益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文州表示,该公司1996年成立以后,从当初使用重油到后来的燃煤,再到如今的生物质颗粒,不断升级改造锅炉以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中队长勒卫国介绍,此前,该公司2017年12月因锅炉使用燃煤造成烟气超标排放,被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立案处罚,并责令整改。该公司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后,该分局今年5月31日和6月10日两次对该公司锅炉尾气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在实地走访中,可以看到,该公司存在固体废物露天堆放现象。对此,勒卫国表示,针对检查时发现固体废物露天堆放问题,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以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立即建设规范化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并拟罚款4.89万元。
措施
继续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据了解,本次案件涉及的宝鑫厂实为宝鑫工业区,工业区内有惠州市富莱注塑技术有限公司、宝联电源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市领欣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直昌灯饰厂和伟成中港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除惠州市富莱注塑技术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手续外,其余4家公司分别办有环保审批手续。
“惠州敏益实业有限公司及宝鑫工业区内均未发现有家具厂。”勒卫国说,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依法对惠州市富莱注塑技术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以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1万元。
勒卫国表示,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将继续跟踪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企业调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督促加强属地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督促企业遵纪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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