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分年度制定燃煤锅炉整治方案,2017年全市共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拆除或清洁能源置换2500台,完成燃煤锅炉提标改造35台,年可减少耗煤量22.8万吨标煤,减少烟粉尘排放量约6831吨、SO2排放量约2914.5吨、NOx排放量约1821.6吨。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市自2013年以来,通过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确定了工作目标:将市中心区范围内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进行清洁能源置换,非中心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进行清洁能源置换。2013年至2016年,全市共完成6344台约1275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拆除或清洁能源置换,其中2013年完成315台,2014年完成921台,2015年完成2584台,2016年完成2524台,全部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洗浴、饭店、宾馆等经营场所燃煤锅炉,茶浴炉淘汰拆除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