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启动辖区内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以来,全区列入淘汰改造计划的燃煤锅炉53台全部完成改造工作。
为加快推进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我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5年8月制定出台《洞头县高污染燃料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2014年、2015年8万元/蒸吨,2016年6万元/蒸吨,2017年4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锅炉改造补助,旨在通过先改多补的补助标准,鼓励引导企业尽早完成锅炉淘汰工作。
此外,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多方联动,对全区高污染燃料锅炉开展大排查。按照禁燃区内、外锅炉分布情况,对每台高污染燃料锅炉细化淘汰改造任务,明确淘汰改造时间节点和时限。针对工作进度,每月适时召开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推进滞后问题,研究具体工作措施。同时,严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乡镇)的责任,督促淘汰改造工作进度,有力推进锅炉淘汰改造任务的完成。
针对我区企业数量少、分布散、不具备集中供热的改造条件的现实基础,综合分析改电、改气和改生物质等方式的利弊,确定煤改气方式符合洞头的实际情况。2015年3月起,洞头燃气管道公司在企业较为集中的南塘工业区实施管道燃气建设,投资500万元,于2016年2月建成投用南塘供气站,为南塘片区煤改气提供了现实条件。2017年11月完成杨文工业区天然气管道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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