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市政府批示要求,区质监分局与南召环保、质监部门联合执法,对莲花温泉的3台8T燃煤锅炉的鼓风机、炉膛、进水阀门和电源予以拆除和查封,并对其送煤装置现场进行焊封。
自全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来,国家质检局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对2014-2015年新注册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拆改。“莲花温泉水城”3台8T燃煤锅炉在拆改范围内,该企业自去年接到拆改通知后,一直未予以有效行动,燃煤锅炉排放气体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参加本次行动的质监分局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依法打击力度,减少和遏制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鸭河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