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日,天桥区环保局向三家违反我国法律条例的公司开出罚单,其中包括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晶冉玻璃有限公司、济南北环石化有限公司。
因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控制粉尘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被天桥区环保局罚款伍万元;济南北环石化有限公司因未正常使用一次油气回收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之规定,被罚款伍万元。济南晶冉玻璃有限公司因钢化玻璃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被处以罚款叁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