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到实处,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持续开展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作。
据悉,《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开发区园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34台。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拆除锅炉7台、已停用锅炉11台,协议使用泰昌热电厂蒸汽企业3家、拟与洪通燃气达成合作协议(燃气管线、LNG点供)企业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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