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日报讯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根据《娄底市关于印发<娄底市中心城区
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政办函〔2016〕42号)要求,近日,市区两级发改、环保、质监部门对娄底中心城区开展了燃煤锅炉整治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是围绕中心城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工业企业燃煤锅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由市区两级部门联动。督查组给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下达了《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方案,加快推进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燃煤锅炉改为使用
天然气、电、生物质颗粒等清洁能源或淘汰使用。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经验收合格的将由市财政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偿,对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补偿,并将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强制拆除。
督查组先后对庆阳牧业、东明肉联厂、恒丰宾馆、金香大酒店、大同橡胶、红太阳电源新材料、亲情果食品饮料等20多家企业进行了督查。燃煤锅炉“煤改气”对逐步降低燃煤消耗量,减少燃煤污染,完成省政府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推进全市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