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房山区地税局阎村、琉璃河办公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施工)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房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11月28日 15: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09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12月27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293.4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玉伟、李小川、何术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9368847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晋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玉伟、李小川、何术朋 |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房山区地税局阎村、琉璃河办公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房山区地税局阎村、琉璃河办公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伟、李小川、何术朋
项目联系电话:010—8936884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
联系方式: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玉伟、李小川、何术朋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由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拟建的房山区地税局阎村、琉璃河办公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批准,批复文号为房财政采【2016】749号。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地税局阎村、琉璃河办公区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1.2招标人: 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
1.3招标内容:房山区地税局阎村、琉璃河办公区电锅炉采购、安装及后续服务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图纸)
1.4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地税局阎村、琉璃河办公区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财政预算批复金额:293.46万元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能按招标内容提供货物、安装及服务的电锅炉制造商或厂家授权该项目的经销商;
2.2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还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类B级(含)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合格有效;
2.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2.5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6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11月28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良好;在北京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8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3、投标报名
3.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类)、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加盖注册建造师印章)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于第2.6条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将本工程2.6条全部内容打印在A4纸上,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的信用信息记录截屏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除提供上述资料外,潜在投标人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经办人近一年(2015年11月至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1、经销商报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报名期间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标段情况合理考虑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拟派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施工程,且必须与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的单位为同一个单位,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报名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拟定审查方式,报名合格的单位七家(不含七家)以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少于七家(含七家)多于三家则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本工程仅接受现场报名,不采用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财政网和房山财政网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地方税务局
邮政编码:102488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 系 人:王玉伟、李小川、何术朋
联系电话:010—89368847
传真:010—8936809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还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类B级(含)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合格有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3.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0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