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了排污单位黑名单的认定工作,近日决定将4家环保严重违法企业纳入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
4家环保违法企业具体为: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太原街锅炉房),主要环境违法情况为多次超标排污,且在雾霾期间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主要环境违法情况为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多次被行政处罚但仍未消除违法行为,未开展国控污染源的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沈阳铁路局沈阳房产生活段,主要环境违法情况为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多次被行政处罚但仍未消除违法行为,违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主要环境违法情况为自建成投产以来,多次严重污染环境,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多次被上级环保部门处罚通报。
另外,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五里河锅炉房)、沈阳天润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祥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沈阳东泰新热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宇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和新民宏宇热力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存在大气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投产使用等环境违法问题,鉴于企业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违法行为,列入严重警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