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升城市“气质” 漳州对扬尘污染说“不”
近日,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扬尘污染整治的通知正式下发,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并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狠抓整改,切实提升漳州城市“气质”。
▲加大保洁
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每天洒水不低于4次
我市要求,要大力加强道路保洁。芗城、龙文两区政府加强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确保对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每天洒水不低于4次,主次干道(含绿化带、行道树)每三天清洗一次;要购置雾炮车,每天在重点污染和防控区域实施喷雾降尘;遇到污染天气,必须加大道路冲洗保洁频次,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创新举措
短期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要拆除围挡、绿化洒水
拆房工地扬尘是空气污染的一大源头。文件明确,芗城、龙文两区政府要督促房屋拆除施工单位持续交叉喷雾降尘,防止和减少拆除中物料、建筑垃圾等外抛,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要采取拆除围挡、绿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绿化完成后再移交市收储中心。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推进金峰工业区、蓝田工业区天然气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逐步淘汰园区内燃煤锅炉。市、区环保部门要加强中心城区及周边工业园区内燃煤锅炉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冒黑烟行为。
▲强化监管
防治不及时、整治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
文件要求,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施工工地存在重大扬尘问题,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市住建局要采取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不同网格、不同类型项目,督促各施工工地的建设、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做到管理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通过责令限期改正、停工改正、约谈责任单位法人、行政处罚、曝光“黑名单”等手段,建立常态化扬尘防治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市政府还成立扬尘污染整治督查组,不定期开展中心城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对防治工作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到位、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确保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效。(记者 苏雄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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