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采访获悉,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9月30日前,菏泽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将对辖区生活取暖锅炉、“三产”服务业燃煤锅炉、工业燃煤锅炉全部取缔改造。对应拆不拆、久拖不拆、逾期仍使用燃煤设施的,没收燃煤设施,组织强制拆除并按高限处罚,对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2016年9月30日前,菏泽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的,使用集中供热替代改造生活取暖锅炉;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天然气管网覆盖的区域,采取煤改气的措施,完成煤改气改造。建成区内的洗浴、宾馆、酒店、馍店、羊肉汤馆等“三产”单位使用的所有燃煤锅炉、燃煤茶浴炉、燃煤餐饮大灶全部拆除取缔,原燃煤锅炉(灶)拆离现场。
同样,9月30日前,菏泽对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已经覆盖的区域,完成集中供热替代改造;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的区域,采取煤改气、煤改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等措施,替代现有燃煤锅炉。对纳入菏泽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工业燃煤锅炉,要按照2015年制定的排放改造计划要求,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据悉,菏泽市环保局牵头负责调度和考核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拆除取缔和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牡丹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除取缔和污染治理工作。
据了解,城区燃煤锅炉淘汰和治理工作期间,牡丹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将组织公安、环保、城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加大巡查频次,对应拆不拆、久拖不拆、拒不执行本指导意见、逾期仍使用燃煤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没收燃煤设施,组织强制拆除并按高限处罚。对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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